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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诉讼活动而产生的人员流动和传染风险,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委托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提倡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优先选择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线上方式办理诉讼服务事项,尽量减少现场办理。在线提交立案材料确有困难,可以采取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和准确的联系方式。低风险地区的当事人可以到当地法院进行远程立案,相关法院会按照跨域立案工作机制和办理程序,及时办理立案手续。 2、涉及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区(城市)当事人的案件,暂缓开庭或采取线上开庭方式进行,具体开庭时间、方式,以承办法官通知为准。 3、疫情防控期间确需来院办理诉讼事项,请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身份证件、联系方式。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体温正常(小于或等于37.2℃)、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人员方可进入。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区(城市)旅居史的人员、未接种疫苗人员(有禁忌症除外但需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原则上不允许进入。 4、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诉讼服务大厅实施限流管理。对于进入大厅等候办事的群众,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安全距离。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5、有信访诉求的群众,提倡通过网络、信件投递、信访接待固定电话(0371-23809300)等非接触方式反映诉求,信访材料邮寄至我信访接待室,或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网上信访功能在线提交,信访接待室将依法及时办理和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 6、广大群众如有任何诉讼服务需求,可通过拨打12368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相关服务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公园南路12号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邮编:475000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立案服务电话: 0371-23809391 信访服务电话: 0371-23809300 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googlemimi.com/
        · 为贯彻落实省高院有关通知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我院自2020年3月30日起有序恢复线下立案和审判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远一网”系统、“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立案、调解、庭审、申诉信访等诉讼业务。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相关材料向我院提交,我院将及时予以处理。 立案材料、申诉再审材料邮寄至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信访材料邮寄至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信访室。邮寄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公园路南街12号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邮政编码475000。 二、对确需现场办理的立案(包括执行立案),申诉信访等事项,采取电话预约的方式,按照预约时间的先后顺序进入(因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场地较小,预约人员需要在服务中心门外等候,每次只能进入一人)。如未提前致电预约的当事人,需等该时段预约人员办理完毕后,有序的排队等候办理。请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前拨打预约电话(电话附后),并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法院办理业务,逾时未到应当重新预约。 对询问、听证、调解、庭审、执行等诉讼活动,以法院通知为准,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也可与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电话沟通相关诉讼事宜,如有来院旁听案件的人员,旁听人员持旁听证入内(旁听证请联系各自相关业务部门领取)。 三、来院办理诉讼事项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律师须出示律师证)、绿色健康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预约信息核对、安检等工作。检测通过的,保持间距,按序进入;拒不配合的,一律禁止进入。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和庭审场所。 四、办理业务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办理业务前,请耐心等候,并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请立即离开,不得滞留。 五、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2020年3月27日 附:立案庭及相关业务庭预约电话 立案庭预约电话:23809391 信访预约电话:23809321 民事审判庭预约电话:23809341 行政审判庭预约电话:23809364 刑事审判庭预约电话:23809362 执行局预约电话:23809328
        ·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省、巿法院有关通知精神,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本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统一延期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接待当事人工作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当事人确需起诉立案的,请优先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googlemimi.com/)进行网上立案。也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并登录“河南移动微法院“办理各类诉讼业务。 三、疫情防控期间,本院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有申诉信访诉求的群众,上班后可通过拨打12368热线电话咨询,或拨打值班电话(电话附后),也可通过网络、信件等非接触方式表达合理合法诉求,我院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进行回复。 四、疫情防控期间,申请再审、申诉信访的当事人,不超过法定期限的,请延期办理;临近法定期限的,请通过邮寄方式提请办理。 五、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参与人如因诉讼时效、申请执行期限即将届满等原因需及时立案的,可在期限届满前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我院立案庭,请务必注明“邮寄立案”及当事人的准确联系方式。如因疫情原因交邮不便的,可以先电话短信或邮件等说明情况。 六、2020年2月3日后,本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等措施。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如期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向承办法官提出延期申请,由承办法官依法另行安排庭审时间。 七、疫情防控期间,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我院将通过“网上执行查控系统”等合法安全的方式办理,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部分案件需要线下查控和现场执行的,受疫情影响暂时停止,敬请谅解。 八、请随时关注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官网(网址:http://kfshfy.googlemimi.com/)及微信公众号(顺河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疫情防控关系你我健康,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与您一起遵规守矩,共克时艰。 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邮寄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公园南街12号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邮编:475000 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24小时值班电话:0371—23809300 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立案窗口诉讼服务电话:0371-23809391(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十条禁令”的规定》,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现向社会公布违反“十条禁令”的举报电话及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旦举报查证属实,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举报电话:3809315举报邮箱:kfshfy@126.com二○一○年三月九日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十条禁令”的规定》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十条禁令”的规定 (2010年2月9日豫高法[2010]45号发布施行)一、严禁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偏袒一方当事人,违背事实、法律枉法裁判,和有案不立、不执、拖延办案;二、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所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钱物,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种宴请、休闲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三、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上便利参与营利性活动及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四、严禁为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或代理人,向律师、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借用钱物,要求其报销各种费用;五、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违规为案件当事人推荐、指定资产评估、拍卖机构;六、严禁违反规定插手过问职务外案件,干预下级法院办案;七、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八、严禁滥用械具,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对当事人、申诉人、上访人采取冷、横、硬、推、拖等不负责任的态度;九、严禁酒后驾车、开庭、执行公务及在工作时间饮酒;十、严禁使用警(公)车旅游、参与婚丧嫁娶、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其他公车私用行为。
        · 倡议书 全市法院的法官们: 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肩负着庄严而神圣的使命。 当前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的一个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少数法官在“请托说情之风”的影响下利用职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为我们 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坚强的拒腐防线 , 为切实转变审判作风,维护司法廉洁和公平正义, 建设一支公正、廉洁、忠诚的人民法官队伍,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全体法官郑重向全市法官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三个至上”, 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端正思想,改进审判作风,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自觉抵御各种腐蚀和诱惑,自觉做到 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从思想上反对三案,从行动上杜绝三案, 把满腔的政治热情转化为服务人民的司法行动。 二、 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 。 在工作中,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 。 面对诱惑,时刻把握好心中的那道防线,甘于清贫, 耐 得寂寞, 淡泊名利和物欲 。作为一名法官,经常会遇到阻力和压力,还会面临各种“盛情”的侵袭。 我们一定要 坚定 自己的法律 信仰 ,做到 在财情面前清心寡欲,在色情面前坐怀不乱,在人情面前公私分明,在 亲 情面前大义灭亲 。 永远不要忘记一个人应有的良知,永远不做违背自己良心的事。 三、 以身作则,维护法官良好的公众形象。 不利用 手中的权力 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接受可能影响 公正司法 活动的馈赠和消费 ,牢固 树立廉洁奉公形象, 不轻易使人情案走进门 ;严格遵守《法官行为规范》,时刻注意法官自身形象,八小时之外做到 “慎交”、“清交” ,防止关系案上门;金钱案不但有违法官职业道德,更是有违党纪国法,法院判决有失偏颇将直接导致司法公信力下降,要警钟长鸣,杜绝金钱案。 四、 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法官职业道德准则, 坚持 法官职业 操守 。 选择了法官,就是选择了责任和使命,选择了神圣和崇高, 我们要 常怀律己之心,常除贪欲之念,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堂堂正正办铁案,清清白白当法官。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永远做一个为官清廉的守望者和群众利益的守卫者。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法官是社会正义的化身,是人民平安、国家稳定的守护神,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 。 面对繁杂的时代,我们只有不断净化自己的心灵,让警钟时刻敲响在心坎里,才能仰不愧于党,俯不愧于人民。 倡议人: 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全体法官 二OO九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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