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体活动室由院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为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设备。
二、文体活动室的开放时间为:工作业余时间,晚上18:00—22:00;节假日全天开放。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文体活动室原则上服务对象为本院干警,不对外开放,联谊比赛除外。
四、凡来文体活动室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
五、文体活动室管理制度:
㈠不得超过规定时间,不得影响工作。
㈡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良好秩序。
㈢讲究公共卫生,室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㈣活动人员请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室内各项设施,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㈤活动后将物品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电源。
六、为不断改善活动室的管理服务工作,活动者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搞好管理工作,并欢迎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