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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购药并销售违法

          发布时间:2012-09-10 17:33:20


           裁判要点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关于牵连犯的处罚原则,目前我国刑法理论界存在较大的争议,但“从一重处罚”处罚原则是主流观点,也是符合我国刑法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本案中,行为人在销售假药的过程中使用了欺骗的方法,其方法行为构成了诈骗罪,根据“从一重处罚”原则,判其销售假药罪。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

           基本案情

            2010年4月份期间,被告人郭某某通过互联网非法购进360小盒“颐圣”牌“溶栓心脑通”药品,在新乡市28365官方网_365BETAPP官网_365串球在哪里买某某乡租赁房间,自己开设“溶栓防治科”,通过雇佣医生与护士,以体检为由,向被害人杜某、张某等人销售该药。经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该药为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药品。案发后,被告人郭某某到新乡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投案自首。

            裁判结果

            新乡市28365官方网_365BETAPP官网_365串球在哪里买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23日作出(2012)新牧刑初字第81号刑事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郭某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宣判后,郭某某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经发生效力。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中,被告人郭某某通过互联网非法购进360小盒“颐圣”牌“溶栓心脑通”药品,然后又出售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在销售假药的过程采用租赁办公室、雇佣医生与护士、免费体检的手段向被害人杜某、张某销售,这一手段行为构成了诈骗罪。根据我国的现行刑法理论,被告人郭某某的行为属于牵连犯,关于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我国的刑法总则没有规定,目前我国刑法学界关于牵连犯处罚原则的观点主要有四种:一是从一重处罚说。此观点认为,对于牵连犯应按数罪中最重的一个罪定罪,并在其法定刑之内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二是从一重从重处罚说。此说认为,对于牵连犯应按数罪中最重的一个罪定罪从重处罚。三是并罚说。此说强调,对于所有牵连犯均应实行数罪并罚。四是从一重从重处罚说和数罪并罚择一说。此说认为,对于牵连犯既不能一律采用从一重从重处罚的原则,也不能均适用数罪并罚,而应当依据一定的标准决定究竟采取何种原则予以处断。由于所采用的判断标准不同,此种观点又可分为两种类型。其一为以法律规定为标准的双重处断原则说,即对于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牵连犯,应适用从一重从重处罚的原则;对于刑法明文规定予以并罚的牵连犯,应当实行数罪并罚。其二为以罪行轻重为标准的双重处断原则说,即对于危害程度一般或轻罪的牵连犯,应适用从一重从重处罚的原则;对于危害程度严重或最重的牵连犯,则应实行数罪并罚。当前第一种观点为主流观点。

            28365官方网_365BETAPP官网_365串球在哪里买法院认为,根据我国目前的刑法规定以及罪刑相适应原则,对于牵连犯的处断原则应当是:凡是刑法分则条款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处罚原则的,无论其所规定的是何种处罚原则,均应严格依照刑法分则条款的规定处理。对于刑法分则条款为明确规定处罚原则的牵连犯,应当适用“从一重处罚”的处罚原则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具体到本案,就适用该原则,该行为在刑法分则条款中没有相关的规定,所以适用:“从一重处罚”处罚原则,结合被告人郭某某的自首情节,所以法院判决如上。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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